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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42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指董事、高管锁定限售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质押是刘江东先生对前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194.2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对应融资余额为16,175万元(本金)。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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