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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投资建设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为24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合计为 300 万元(含税);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2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孟祥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孟祥红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工资总额2023年清算结果和2024年预算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为24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合计为 300 万元(含税);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 2024-027)。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宝桥处置桥源公司所占宝桥宗地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金额(437.89万元)处置土地使用证号为:宝市国用(2010)第032号,面积为16842㎡的宗地。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重工处置湖口煤气站资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金额(662.81万元)由政府收储其湖口煤气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装备转让所持中铁山河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参股公司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202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利润分配事项,该等股权的评估值为6,589.23万元(尚未经国资有权单位备案),挂牌价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投资建设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组成的联合体以及政府出资代表按约定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公司出资2,23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项目总投资如有调整,联合体成员按各自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出资额)。由于董事杨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项目投标负面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孟祥红先生简历

  孟祥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加入山海关桥梁厂,2001年2月至2011年3月先后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道岔室主任,道岔设计处处长、专家工程师,首席专家、新铁德奥道岔公司技术副总监,道岔车间主任。2011年3月至2021年5月先后担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备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监管中心(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截至公告日,孟祥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27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为2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合计为300万元(含税)。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选聘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综合实力、人力保障能力、信息安全管理、持续服务能力、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多个评价要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上年度已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5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聘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议案》,从商务、质量、价格三个方面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二)2024年6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6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8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3、5-8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4、6-7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邮编 100070)

  2.联系部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10-83777888

  4.传真:010-83777603

  5.电子邮箱:ztgyir@crhic.cn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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