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宜”)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提供股权质押方式分别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事项一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云南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9亿元,期限5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万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阔”)以所持有的昆明万宜67%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同时,为了配合本次贷款,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万科”)承诺昆明飞虎二期项目相关应付款项将确保及时偿付。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中街10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万阔持有昆明万宜67%股权,昆明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昆明万宜33%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90,619.76万元,负债总额330,787.88万元,净资产259,831.88万元;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871.62万元,净利润-663.40万元。
截止2024年5月31日,资产总额506,568.38万元,负债总额249,751.54万元,净资产256,816.83万元;2024年1月-5月,营业收入103,064.50万元,利润总额-3,049.78万元,净利润-3,015.05万元。
截止目前,昆明万宜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昆明万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昆明万阔已与交通银行云南分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合同,昆明万阔将以持有的昆明万宜67%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9亿元,担保期限为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昆明万宜的另一股东亦按股权比例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事项二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完成提款,提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2亿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万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万阳”)拟以持有的中山市城市之光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5月30日
注册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总股本:11,930,709,471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单体报表口径资产总额53,089,425.34万元,负债总额36,009,354.73万元,净资产17,080,070.61万元;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287,750.60万元,利润总额1,542,519.96万元,净利润1,542,519.96万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单体报表口径资产总额51,800,948.62万元,负债总额34,730,202.28万元,净资产17,070,746.34万元;2024年1月-3月,营业收入45,156.30万元,利润总额-9,324.27万元,净利润-9,324.27万元。被担保人更多的财务信息也可查阅本公司的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了信用保证,具体可以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担保公告,此外也以所持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了抵押或质押。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山万阳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为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融资提供股权抵押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12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446.8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7.8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445.0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82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467.8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8.66%。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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