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30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核查、回复。鉴于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4年6月17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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