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7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陈融洁、朱小梅、林琛、许海峰、柯宏晖、张立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逐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田光炜、刘琨、李美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及业务开拓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租赁、保理等,不限转贷次数)及担保事项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议案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融洁,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近五年至今任第十三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邮电学校名誉校长、上海市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预制菜供应链协会常务副会长、江苏宇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陈融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020,549股,通过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44,812股,合计持有公司85,565,361股;其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小梅,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厦门大学EMBA学位,中级工程师,清华五道口科企班(在读)。近五年任菲律宾富通公司董事,本公司总裁、董事。截至目前,朱小梅女士通过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6,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琛,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江夏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近五年至今任菲律宾富通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林琛先生通过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13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海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近五年,曾任职于在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华福证券投资银行部、浦发银行投资银行部等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许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柯宏晖,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本科学历。近五年,历任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柯宏晖先生持有公司8,800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立达,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近五年,曾任职于云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办总经理等工作,现任本公司总工及董事。截至目前,张立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光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香港公开大学MBA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系福建省首期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近五年历任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截至目前,田光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琨,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财务管理、智慧财务管理、公共财务管理领域。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0年的企业财务管理与投资银行实务从业经验,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格以及证券承销发行、投资基金、证券分析与期货从业资格。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福建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刘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美娟,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高校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主任,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创新管理评价与优化”创新团队负责人,电子商务专业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博士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兼任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风险管理分会理事,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中青年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李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7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6月7日在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出胡宝萍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邓志辉、黄晓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逐一选举(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宝萍,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近五年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截至目前,胡宝萍女士通过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志辉,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助理工程师,近五年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资料部经理,现任采购部经理、监事。截至目前,邓志辉先生通过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79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晓明,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目前就读于厦大EMBA。近5年历任本公司董事长秘书、管监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后勤保障部经理和监事。截至目前,黄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4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融洁、朱小梅、林琛、许海峰、柯宏晖、张立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田光炜、刘琨、李美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邓志辉、黄晓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胡宝萍(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4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8.00、9.01、9.02、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9.00、11.00、12.00和13.00需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1.00、12.00和13.00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4年6月19日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联系人:张伟玲
联系电话:0591-83800952
邮编:350003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60”;投票简称:“富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请在每个提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提案项,该提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及业务开拓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议案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上述总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本次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租赁、保理等,不限转贷次数)及担保事项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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