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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C63版)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新能”)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询函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营情况

  1、关于业绩

  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21.74亿元,同比降低1.44%,存在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公司净利润为-15.04亿元,同比降低256.84%。由于产品整体单位售价降幅大于单位生产成本降幅,磷酸铁锂产品毛利率为0.51%,减少16.13个百分点。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5亿元,同比降低62.73%;净利润为-1.43亿元,同比降低266.73%,主要系受上游原材料波动及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产品需求放缓,设备稼动率不足等影响。

  请公司:(1)补充披露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结合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采购、领用及成本结转情况,说明本期及前期产品成本中碳酸锂的成本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说明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4)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及在手订单情况,是否仍将持续大额亏损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补充披露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023年度,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寄售协议》,公司自2023年1月份开始对宁德时代的收入确认由2022年的常规收入确认模式转变为寄售收入确认模式。2023年公司对宁德时代营业收入195,667.89万元,公司主要商业模式、销售渠道等未发生变化,上述收入确认方式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公司已在《2023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 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具体如下:

  

  ”

  3、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023年度,公司与比亚迪、宁德时代采用寄售销售的模式,即公司产品在比亚迪、宁德时代寄售仓实际领用并耗用后视为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公司与比亚迪、宁德时代之间核对实际使用量后,按照订单约定单价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寄售模式的具体合同条款、实际执行过程情况如下: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行业中德方纳米、富临精工按照验收确认收入,安达科技为以签收确认收入、验收确认收入两种形式,龙蟠科技以签收确认、签收并经客户入库领用确认收入两种形式,湖南裕能为以签收确认收入、签收并经客户入库确认、签收并经客户入库领用确认收入三种形式。公司为以签收确认收入、签收并经客户入库确认或领用确认收入两种形式在同行业中较为常见,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分析,公司与比亚迪、宁德时代由协议约定的方式采用寄售销售的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经对比,公司上述结算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采购、领用及成本结转情况,说明本期及前期产品成本中碳酸锂的成本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按照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并在到货后办理入库,碳酸锂入库后,按照需求进行领料,材料领用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计入相应成本;在生产磷酸铁锂时,公司月末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中进行分摊,其中碳酸锂成本为一次全额投料,故其成本为按照完工数量和在产品数量进行分摊,分摊完成后将完工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在销售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计入营业成本。

  2022、2023年,公司碳酸锂采购、领用及结转计入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吨

  

  由上表可知,2022年碳酸锂领用单价和计入成本的单价略低于采购单价、2023年领用单价和计入成本的单价略高于采购单价,主要是因为2022年碳酸锂价格持续上升、2023年碳酸锂价格持续下降,碳酸锂领用时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故使得2022年碳酸锂价格上升时领用单价和计入成本的单价略低于采购单价、2023年价格碳酸锂价格下降时领用单价和计入成本的单价略高于采购单价,本期及前期产品成本中碳酸锂的成本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三)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说明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

  1、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部分补充披露主要客户构成: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宁德时代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为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锋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和衢州极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鹰潭耀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之“(三)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供应链库存管理”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023年度,公司磷酸铁锂销售单价、碳酸锂采购价格以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如下:

  单位:万元/吨

  

  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网

  由上图所示,2023年1月和2月,因碳酸锂市场价格急速变化,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碳酸锂报价2023年初45.13万元/吨(不含税)下降至2023年3月末21.06万元/吨(不含税),下降幅度达53.33%。公司通常提前备货排产,根据排产计划,公司提前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故在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期间,公司碳酸锂月平均采购单价整体上高于当月平均市场价。后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安排,强化供应渠道管理,及时调整库存策略,持续提升公司库存管理水平,公司碳酸锂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磷酸铁锂销售单价、碳酸锂采购价格以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形。”

  2、说明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

  (1)2023年度,公司磷酸铁锂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等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2023年度,公司磷酸铁锂销售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建,产量增大;磷酸铁锂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上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碳酸锂报价2023年初45.13万元/吨(不含税)下降至2023年末8.58万元/吨(不含税)。磷酸铁锂的市场价格与碳酸锂市场价格有明显的联动关系,再加之下游客户去库存等因素影响,对磷酸铁锂产品需求放缓,导致公司磷酸铁锂的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较大。

  2023年度,磷酸铁锂毛利率为0.51%,较2022年度16.64%大幅下降,主要系:1)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再加之下游客户去库存对磷酸铁锂产品需求放缓,公司磷酸铁锂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公司2022年末备货相对较大,2022年末存货原值约27亿元,相应碳酸锂、磷酸铁锂结存单价较高,在2023年度碳酸锂及磷酸铁锂价格大幅下降的趋势下,公司的磷酸铁锂产品跌价亏损金额较大,导致公司整体业绩下滑;3)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下降,单位成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毛利相应下降。

  综上,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磷酸铁锂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进而使得毛利率大幅下降。

  (2)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从综合毛利率来看,万润新能2023年度综合毛利率为0.01%,德方纳米为0.19%,湖南裕能为7.65%,龙蟠科技为-0.13%,安达科技为-4.70%,除了湖南裕能保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以外,磷酸铁锂同行业公司均为微利或者亏损状态。

  从毛利率变动额来看,除湖南裕能毛利率下降相对较小以外,万润新能、德方纳米、龙蟠科技、安达科技毛利率均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5%。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变动情况基本一致。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磷酸铁锂同行业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碳酸锂市场价格下跌、消化前期较高价位的原材料、下游企业对磷酸铁锂的需求放缓、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原因引起的,与公司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及原因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及在手订单情况,是否仍将持续大额亏损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风险

  1、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及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之“(四)合理规划产能布局,适时调整产能释放进度”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如下:

  

  注1:郧阳一厂生产效率相对其他工厂略低,为保证生产效率最大化,公司优先向宇浩高科、安庆德润等工厂排产;

  注2:宏迈高科2023年上半年仍处于设备调试、产能爬坡阶段,因此全年综合来看产能利用率偏低;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产能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合计约12,000吨。公司主要客户均按月向公司总部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总部在考虑库存情况等因素后再相应安排各工厂的生产计划。公司在手订单较少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一般于上月底或本月初下达本月的订单,每月在执行过程中实际以客户需求为准。受此影响,公司在手订单覆盖比例通常较低。”

  2、是否仍将持续大额亏损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风险。

  (1)是否仍将持续大额亏损

  截至2023年末,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碳酸锂报价8.58万元/吨(不含税)。在短期价格已逼近部分锂盐厂成本线的背景下,预计2024年碳酸锂价格波动较2023年会明显降低且有一定支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与2023年第四季度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毛利率较2023年第四季度增长4.7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呈逐渐收窄趋势,主要系2023年12月以来,碳酸锂市场价格已逐渐趋于平稳状态,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1-5月碳酸锂市场价格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吨

  

  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网。

  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减小的情况下,碳酸锂市场价格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逐步减弱,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情况预计将不会持续。

  (2)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供应链库存管理

  为应对原材料价格市场变化,公司一方面积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产销信息传递的实时性;另一方面强化供应渠道管理,及时调整库存策略,不断提升公司库存管理水平,提高存货周转率。2023年度,公司各季度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 1.13/次、2.36/次、4.93/次、7.68/次,库存管理效果明显。

  2)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应用进程

  公司将以行业发展与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研发创新,加快现有产品更新迭代速度,持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以磷酸盐系正极材料为核心,积极推进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添加剂、钠离子正极材料等新产品的研发及量产,以达成不断提升磷酸盐系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倍率性能、低温性能,同时降低总成本的目的。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大科研院校的技术交流合作,并积极向省级、国家级政策性研发项目攻关,以推动公司产品产业链与创新链的“双向融合”。

  3)积极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开发优质客户

  公司始终坚持“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持续改进、顾客至上”的经营方针,在维护现有优质客户结构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拓展产品销售渠道。目前,公司已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多领域客户,如衢州极电、因湃电池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优化了公司产品供给结构。

  4)进一步合理规划产能布局,适时调整产能释放进度

  2023年,公司合理规划产能布局,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各厂区产能释放进度,保障产销平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已投产运营并实现对外销售;山东滨州一期“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目前12万吨/年磷酸铁锂及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已进行调试生产;湖北基地“年产10万吨湖北万润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土建部分已完工,正在调试运行;募投项目“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装修改造工作已完工,目前已投入使用。另,全资子公司宇浩高科对其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并增加部分生产设施,其磷酸铁锂产能由1.5万吨/年调增至2.0万吨/年,并已取得相关的批复手续。

  5)不断优化产业链结构,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主营产品上游原材料供应和成本优化,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与上游企业建立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降低主要原材料成本有积极作用,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磷酸铁锂产业的整体布局。2023年12月,公司与保康县人民政府签订《磷酸铁锂循环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协议书》,拟投资建设磷酸铁锂循环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包括磷酸铁锂、磷酸铁、磷盐、磷酸、磷矿石等一体化产业链材料。公司在紧抓国内市场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香港、新加坡、美国、毛里求斯等多地成立子公司,深度整合海外资源信息,积极寻求海外发展机会,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中充分揭示风险: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217,419.51万元,同比下降1.4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0,362.98万元,同比下降256.84%,主要系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及下游客户去库存导致产品需求放缓,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均大幅下降;而公司生产线开工率不稳定,设备稼动率不足,产品整体单位售价降幅大于单位生产成本降幅,产品毛利率降低,同时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变动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下降,或者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下滑,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使得磷酸铁锂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则公司将受营业收入下滑,稼动率不足,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存在亏损的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2023年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公司分产品及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数据;

  2、获取并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寄售模式下的签订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获取企业收入确认依据并复核收入确认时点和相关凭证是否正确以及充分;

  3、获取公司碳酸锂采购明细表、成本计算表,并对碳酸锂采购、领用及结转计入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进行计算复核;

  4、获取并查阅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主要客户收入统计表,了解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情况;

  5、获取磷酸铁锂、碳酸锂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与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和碳酸锂销售、采购价格进行趋势比较;

  6、结合主要客户及主要下游市场公开信息,核查及分析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变动原因;

  7、对公司生产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目前主要工厂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以及2024年市场波动变化情况;对公司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公司针对亏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补充披露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情况以及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上述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本期及前期产品成本中碳酸锂的成本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已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受上游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以及下游对磷酸铁锂的需求放缓、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因素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4、公司已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及在手订单情况,2024年以来,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减小的情况下,将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逐步减弱,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情况预计将不会持续。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供应链库存管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应用进程等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就业绩亏损进行充分揭示风险。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2023年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公司分产品及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数据;

  2、获取并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寄售模式下的签订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获取企业收入确认依据并复核收入确认时点和相关凭证是否正确以及充分;

  3、获取公司碳酸锂采购明细表、成本计算表,并对碳酸锂采购、领用及结转计入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进行计算复核;

  4、获取并查阅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主要客户收入统计表,了解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情况;

  5、获取磷酸铁锂、碳酸锂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与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和碳酸锂销售、采购价格进行趋势比较;

  6、结合主要客户及主要下游市场公开信息,核查及分析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变动原因;

  7、对公司生产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目前主要工厂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以及2024年市场波动变化情况;对公司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公司针对亏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披露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情况以及寄售模式中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上述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经核查,本期及前期产品成本中碳酸锂的成本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已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客户构成变化,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市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公司磷酸铁锂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受上游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以及下游对磷酸铁锂的需求放缓、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因素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4、公司已补充披露公司主要工厂目前产能利用率水平及在手订单情况,2024年以来,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减小的情况下,将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逐步减弱,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情况预计将不会持续。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供应链库存管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应用进程等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就业绩亏损进行充分揭示风险。

  2、关于经营性现金流

  年报显示,2023年、2022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15.58亿元、-25.51亿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72%、69.79%。原因包括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收付货款主要以票据结算为主,接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外的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不同回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不同支付货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影响金额等因素,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2)补充披露主要客户收入结算方式变化、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不同回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不同支付货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影响金额等因素,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1、补充披露不同回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不同支付货款方式的金额及占比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销售回款具体方式、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主要包括商业票据、迪链凭证、银行转账、应收抵减应付及其他等方式,其中商业票据回款比例为63.60%,迪链凭证回款比例为35.53%,商业票据和迪链凭证方式回款占比较高。

  (2)采购付款具体方式、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商业票据付款、迪链凭证付款、应收抵减应付及其他等方式。”

  2、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影响金额等因素,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1)商业票据、迪链凭证贴现或背书转让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期背书票据中有4,555.64万元为收到的票据用于支付工程设备款、本期贴现未终止确认金额22,000.00万元为收到的票据贴现时作为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上述票据背书和贴现均会使得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2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2年、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低于当期营业收入,仅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9.79%、66.72%,主要系:①公司以赊销为主,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大,使得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未在收入当期回款,未能在2022年形成现金流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应收账款大幅下降,但是公司2023年末持有比亚迪支付的迪链凭证余额210,545.67万元,由于贴现利息较高,公司未在2023年进行贴现,故该部分迪链凭证回款暂未形成实际现金流入,若进行贴现,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将转正;②公司收到的票据用于支付货款或工程设备款,使得公司该部分营业收入回款未形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2023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营业成本,占营业成本的91.42%、74.85%。2022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略低于营业成本主要系公司存货余额增加较大,同时相应的经营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余额增加较大以及存在使用票据支付货款等情况,综合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仅略低于营业成本;2023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营业成本较多,主要系由于碳酸锂市场价格下降,本期采购金额整体相对上期下降较多以及本期使用票据或迪链支付采购货款金额大幅增加,综合使得2023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营业成本较多。

  综上,2022年,因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以及公司产能释放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大,使得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未在收入当期回款,未能在2022年形成现金流入;同时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大幅上升,各期存货采购额及期末库存余额大幅增加,故使得公司202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3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存货采购额及期末库存余额均大幅下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2022年下降25,411.67万元;受下游客户需求放缓影响,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应收账款大幅下降,但是公司2023年末持有比亚迪支付的迪链凭证余额210,545.67万元,由于贴现利息较高,公司未在2023年进行贴现,使得该部分迪链回款暂未形成实际现金流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2022年整体下降了49,701.79万元,销售回款及采购付款均有所下降,但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仍低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上述迪链凭证2023年若进行贴现,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将转正。

  综上,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及销售回款引起的经营性款项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

  (二)补充披露主要客户收入结算方式变化、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

  1、补充披露主要客户收入结算方式变化、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主要客户收入结算方式变化、回款周期

  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从2023年7月开始付款方式从银行承兑汇票转变为迪链凭证;公司主要客户宁德时代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未发生变化。

  (2)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4年4月末,公司主要客户宁德时代、比亚迪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中,迪链凭证的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2023年末持有在手的迪链凭证期后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期后交易情况数据截至2024年5月31日

  公司2023年末持有在手的迪链凭证期后已到期回款金额154,795.19万元,占比为73.52%,占比较高,迪链凭证持有到期后均得到及时兑付。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仍持有在手迪链凭证53,640.74万元,该等迪链凭证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

  ”

  2、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

  同行业公司未披露2023年对比亚迪、宁德时代信用政策,无法比对,对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了比对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湖南裕能,但是高于其他可比公司。由于2023年磷酸铁锂价格大幅下降,市场需求放缓、产能过剩,在该情况下,公司作为磷酸铁锂供应方,议价能力下降,故2023年对主要客户存在回款方式的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统计不同回款方式的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获取应付账款明细表,统计不同支付货款方式的金额;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检查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取得、背书、贴现以及承兑的情况,分析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

  3、获取现金流量勾稽表,了解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4、获取迪链凭证明细表,了解贴现或背书转让等情况;

  5、对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6、查阅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了解同行业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方式中商业汇票、迪链凭证占比较高,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及销售回款引起的经营性款项变动等因素影响;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信用政策,通过对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比较,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湖南裕能,但是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统计不同回款方式的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获取应付账款明细表,统计不同支付货款方式的金额;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检查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取得、背书、贴现以及承兑的情况,分析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

  3、获取现金流量勾稽表,了解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4、获取迪链凭证明细表,了解贴现或背书转让等情况;

  5、对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6、查阅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了解同行业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方式中商业汇票、迪链凭证占比较高,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及销售回款引起的经营性款项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信用政策,通过对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比较,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湖南裕能,但是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

  二、资产或负债情况

  3、关于货币资金及长短期借款

  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7.14亿元,其中受限余额为21.28亿元,用于应付票据质押担保、贷款保证金;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1.23亿元。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4.12万元,同比增加107.97%,其中信用借款余额23.86亿元,同比增加783.77%;内部票据贴现借款余额为4.98亿元,同比增加1,624.45%。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37.44亿元,同比增加56.15%。本期产生财务费用1.73亿元,同比增加163.76%。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1.10亿元。

  请公司:(1)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银行、存款利率与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2)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及存放境外款项的形成原因,并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3)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项目融资需求、长短期借款用途及对应利率区间等,说明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4)补充披露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及同比增长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银行、存款利率与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

  1、货币资金的存放银行、存款利率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主,该部分资金均存放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大中型银行机构,货币资金安全性较高,活期存款利率在0.2%左右。公司结合经营实际,适时采用以下存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与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利率水平在1.05%-1.8%左右,该部分协定存款本年度平均约21亿元;二是采用保证金存款形式,利率水平在1.8%左右。

  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存款类型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证金存款;其中2023年度公司活期存款利率主要为0.2%左右,协定存款及保证金存款利率区间主要为1.05%-1.8%。

  2、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

  公司2023年月度货币资金(不含库存现金)平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月均余额=(月初余额+月末余额)/2

  经测算,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平均年利率为1.53%,在银行对应的利率区间0.2%-1.8%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未见明显异常。

  (二)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及存放境外款项的形成原因,并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1、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及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其他说明”部分补充披露: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用于担保的定期存单中包含应收定期存单利息477.3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缴存对象主要系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公司大部分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00%保证金,整体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缴存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1)公司借款和票据共用授信额度,公司为了授信额度的宽松,一般按照100%交票据保证金;(2)公司存保证金的资金部分来自票据贴现,部分保证金的存款利率比票据贴现利率高,有利率差可以赚取。综上所述,公司开立票据的保证金缴存比例较高,符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匹配。”

  2、存放境外款项的形成原因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货币资金”之“其他说明”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023年度,公司为保障原材料碳酸锂供应,在境外新设立子公司,主营采矿业务,公司存放境外款项系对子公司出资形成的。”

  3、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71,429.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564.32万元,限定用途为募集资金项目或已公告的其他相关用途;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用于担保的定期存单余额为211,844.17万元;贷款保证金1,000.00万元;可完全自由支取且不受任何使用用途限制的资金余额为108,021.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用于担保的定期存单中包含应收定期存单利息477.32万元。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三)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项目融资需求、长短期借款用途及对应利率区间等,说明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

  1、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公司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先付后收的需求、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水电、燃气蒸汽费用等固定成本,其中碳酸锂采购支付款项金额较大,主要是随着扩产项目的投产,公司产量较大,公司生产需求的碳酸锂较多。2023年度,公司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生产需求碳酸锂数量较大,2023年度公司因生产需求实际采购碳酸锂36,850.93吨,对应采购金额845,754.89万元,公司日常生产需求碳酸锂较大,对采购碳酸等主要原材料的资金需求较高。

  2、项目融资需求

  2023年主要在建项目为鲁北万润项目、郧阳二厂政府代建资产回购项目、宏迈高科项目、宇浩高科项目、安庆德润项目等。前述项目存在资金需求,公司长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该等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

  截至2024年5月末,公司主要项目建设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3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本金(含票据贴现借款金额)为779,767.7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1%-3.65%,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2.5%-4.7%,2023年末银行借款本金(含票据贴现借款金额)去向如下:

  单位:万元

  

  注:暂未支付的款项系接近年底收到借款本金,故暂未支付使用。

  随着公司磷酸铁锂产能规模的扩张,在项目建设及原材料采购等方面资金需求增大,截至2023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本金(含票据贴现借款金额)为779,767.73万元,其中300,619.34万元用于支付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款,263,319.24万元用于郧阳二厂政府代建资产回购以及鲁北万润项目、宏迈高科项目、安庆德润项目、宇浩高科项目、虹润高科项目建设款,其余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及资金周转等,相关支出均为与企业经营相关支出。此外,公司2023年7月开始,比亚迪对公司以迪链凭证进行结算,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迪链凭证金额约21亿元,迪链凭证贴现利率在5.3%左右,高于银行借款利率,故公司会优先考虑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

  综上,公司2023年以较低利率进行大额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生产基地建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补充披露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及同比增长的原因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之“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之“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022年5月,因公司日常经营存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虹润高科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和虹润高科以设备资产作为租赁物,进行抵押租赁,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2023年公司根据还款计划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同比增长主要系2023年根据还款计划偿还四期本金及利息,而2022年仅偿还两期本金及利息。”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对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明细表、应付票据台账,分析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的匹配性;

  2、获取并核对公司月度货币资金附注及协定存款协议,核对货币资金余额和存款利率等信息;

  3、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了解存放境外款项形成的原因;

  4、对银行账户实施了函证程序,获取并核对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5、 取得公司长短期借款台账,了解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及借款利率等信息;

  6、取得并核对融资租赁合同和2023年还款单据,确定2023年支付本金及利息金额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主要货币资金存放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大中型银行机构,货币资金安全性较高。2023年度公司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主要为0.2%左右,非活期存款以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为主,该部分存款利率为1.05%-1.8%左右。根据公司2023年各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匡算利息率为1.53%,该等利息率在0.2%-1.8%之间,具备合理性;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212,844.17万元;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匹配;公司存放境外款项系对子公司出资形成的;除了用于质押的其他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3、公司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先付后收的需求、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水电、燃气蒸汽费用等固定成本。2023年,公司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碳酸锂采购和鲁北万润项目、郧阳二厂政府代建资产回购项目、宏迈高科项目、安庆德润项目、宇浩高科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公司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1%-3.65%,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2.5%-4.7%。公司2023年生产需求碳酸锂数量较大,对采购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的资金需求较高。另公司2023年7月开始,比亚迪对公司以迪链凭证进行结算,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迪链凭证金额约21亿元,迪链凭证贴现利率在5.3%左右,高于银行借款利率,故公司会优先考虑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以较低利率进行大额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生产基地建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4、公司已补充披露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及同比增长的原因,公司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主要系2022年5月,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亿元,2023年根据还款计划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同比增长主要系2023年较2022年多偿还两期本金及利息,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同比增长的原因合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对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明细表、应付票据台账,分析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的匹配性;

  2、获取并核对公司月度货币资金附注及协定存款协议,核对货币资金余额和存款利率等信息;

  3、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了解存放境外款项形成的原因;

  4、获取并核对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5、取得公司长短期借款台账,了解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及借款利率等信息;

  6、取得并核对融资租赁合同和2023年还款单据,确定2023年支付本金及利息金额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主要货币资金存放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大中型银行机构,货币资金安全性较高。2023年度公司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主要为0.2%左右,非活期存款以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为主,该部分存款利率为1.05%-1.8%左右。根据公司2023年各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匡算利息率为1.53%,该等利息率在0.2%-1.8%之间,具备合理性;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212,844.17万元;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匹配;公司存放境外款项系对子公司出资形成的;除了用于质押的其他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

  3、公司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先付后收的需求、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水电、燃气蒸汽费用等固定成本。2023年,公司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碳酸锂采购和鲁北万润项目、郧阳二厂政府代建资产回购项目、宏迈高科项目、宇浩高科项目、安庆德润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公司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1%-3.65%,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为2.5%-4.7%。公司2023年生产需求碳酸锂数量较大,对采购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的资金需求较高。另公司2023年7月开始,比亚迪对公司以迪链凭证进行结算,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迪链凭证金额约21亿元,迪链凭证贴现利率在5.3%左右,高于银行借款利率,故公司会优先考虑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以较低利率进行大额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生产基地建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4、公司已补充披露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及同比增长的原因,公司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背景主要系2022年5月,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亿元,2023年根据还款计划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同比增长主要系2023年较2022年多偿还两期本金及利息,支付兴业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同比增长的原因合理。

  4、关于应收款项融资

  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1.48亿元,同比增加280.33%。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亿元,均已质押。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73亿元,本期发生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金额为5,750.36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核算、列报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本期营收下滑的情况下,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应收账款的质押对方、交易背景、质押时间、融资费用、赎回情况,说明开展质押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借款用途、实际去向;(3)补充披露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账款涉及承兑方、贴现损失的具体情况,结合承兑方资信状况说明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核算、列报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本期营收下滑的情况下,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应收款项融资”之“(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

  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账款系公司应收比亚迪出具的迪链凭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在手迪链凭证210,545.67万元,对应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10,527.28万元,账面价值200,018.39万元。”

  2、公司对迪链凭证的核算、列报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公司在收到迪链凭证时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云信”、“融信”等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迪链凭证后,主要管理方式为背书转让、持有至到期和贴现等,公司将因销售商品而取得的迪链凭证作为一个金融资产组合进行管理,该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公司将迪链凭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中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对迪链凭证后续处理时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缓解资金压力的考虑,主要通过将迪链凭证转让给供应商以支付货款的方式或者将迪链凭证贴现的方式,在迪链凭证到期前提前处置,以提前收回现金流。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迪链凭证背书转让、贴现的主要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迪链凭证进行背书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迪链凭证票据的持单人,获得应收账款下的全部权利,公司已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故公司将已背书未到期的迪链凭证予以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的具体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3)同行业公司针对迪链凭证的会计处理

  

  注: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德方纳米、湖南裕能、安达科技对迪链凭证均列示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并且终止确认,与公司会计处理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将因销售商品而取得的迪链凭证作为一个金融资产组合进行管理,该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公司对迪链凭证的核算、列报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说明本期营收下滑的情况下,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

  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列示在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导致的。2023年下半年,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采用迪链凭证回款,迪链凭证期限一般为6个月,到期后公司可进行承兑;到期前可进行贴现,但是迪链凭证贴现利息较高,约5.30%,高于目前银行贷款利率。公司本期较少直接用迪链凭证进行贴现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在手的迪链凭证账面价值为200,018.39万元,导致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同行业中也存在使用迪链凭证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德方纳米未单独披露迪链凭证在手金额,期末迪链凭证在手金额中列示的数据包括迪链凭证和时代融单。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公司也均存在使用迪链凭证的情况,期末均存在迪链凭证在手,且同行业中,安达科技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的迪链凭证余额占比基本一致。

  故综上分析,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合理。

  (3)迪链凭证期后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末持有在手的迪链凭证期后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期后交易情况数据截至2024年5月31日。

  公司2023年末持有在手的迪链凭证期后已到期回款金额154,795.19万元,占比为73.52%,占比较高,迪链凭证持有到期后均得到及时兑付。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仍持有在手迪链凭证53,640.74万元,该等迪链凭证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

  (二)结合应收账款的质押对方、交易背景、质押时间、融资费用、赎回情况,说明开展质押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借款用途、实际去向

  1、应收账款的质押对方、交易背景、质押时间、融资费用、赎回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质押账面价值为200,018.39万元,系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借款的质押物,期末尚未到期的借款质押对方、融资费用及赎回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5月,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127XY2022016656),授信额度为叁亿元整,授信期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同时,双方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7XY202201665601),由刘世琦为《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127XY202201665605),公司将对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包括已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质押给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17430170002129406000),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于2022年6月1日对上述应收账款质押事项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期限为48个月,债务履行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

  2、开展质押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借款用途、实际去向

  公司上市前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银行协商签署了附有应收账款质押条款的《授信协议》,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取得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协商相关质押或保证条款后重新签订。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时间较早,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127XY2022016656)到期,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重新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127XY2023012433),授信额度为陆亿元整,授信期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止,授信协议中未再约定自然人保证条款或应收账款质押条款,即2023年5月16日起自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取得的借款为信用借款。

  以应收账款质押方式自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取得的借款已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9日到期,公司已如约偿还上述借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注销登记》(登记证明编号:17430170004051569361),因主债权消灭,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于2024年5月28日对应收账款质押事项办理了质押注销手续。

  以应收账款质押方式自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取得的借款用途、实际去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取得借款用于支付子公司万润供应链、虹润高科货款,最终实际去向主要用于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采购和支付工资、水电费等日常经营活动。

  (三)补充披露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账款涉及承兑方、贴现损失的具体情况,结合承兑方资信状况说明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1、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账款涉及承兑方、贴现损失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之“其他说明”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5,750.36万元系应收账款(迪链凭证)贴现利息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其中应收账款(迪链凭证)贴现利息89.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5,660.86万元。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账款(迪链凭证)的承兑方均为比亚迪。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5,660.86万元,系公司收到的6+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确认的贴现利息。6+9银行承兑汇票指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类票据承兑人为具有较高信用的大型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6+9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相关贴现利息在贴现时计入投资收益。”

  2、结合承兑方资信状况说明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下转C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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