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89,507,84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10,739,048.07元。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89,507,8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5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2023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
咨询联系人:蔡景业
咨询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