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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事项,公司总股本合计由305,826,797股减少至300,594,03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5,826,797元减少至300,594,037元。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至2024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2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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