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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提名人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剑  为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周寅珏女士、马端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提名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监事周寅珏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马端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职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钲霖先生、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沈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钲霖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提名沈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若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剑先生、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李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剑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志杰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相关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钲霖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因公司高管任期将届满,为加强管理层领导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郭翥先生公司总裁的职务。为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决定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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