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7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7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0日晚,有媒体报道称,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极大意愿参加公司重整,甚至担任重整投资人,且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中介机构已入场开展重整相关前期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相关媒体报道是否存在不实或夸大的情形,公司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是否存在通过不实或夸大性陈述及其他利用媒体报道误导投资者、不当影响市场预期的情形,并严格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2.2.9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第七章等相关规定,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二、请公司结合公司股价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配合有关方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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