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24,4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6月12日,公司将“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15018800023****)注销完毕,并将该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988.13万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注销后,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凭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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