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30)。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元/股(含)调整为149.26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08,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136、2023-151、2023-157、2024-002、2024-016、2024-021、2024-052、2024-060、2024-0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36,1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最高成交价为71.50元/股,最低成交价46.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55,892.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6,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股本为基数,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股份数量或持股比例存在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计划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7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4952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 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11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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