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吴炜先生、陈玉喜先生、汪孔斌先生、周润良先生、杨卓印先生、陈有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吴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陈玉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汪孔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周润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选举杨卓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选举陈有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胡海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乔治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娄耀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胡海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6月28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股东提名,同意提名吴澳洲先生、徐方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徐方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炜先生、陈玉喜先生、汪孔斌先生、周润良先生、杨卓印先生、陈有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胡海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乔治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娄耀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乔治武先生、胡海川先生均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组织的独董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定的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公司已向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吴李杰先生仍在公司工作,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朱贵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李杰先生、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吴炜先生简历
吴炜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池州分行客户经理兼市场部副主任、东至支行副行长。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总监。
吴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李杰先生是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陈玉喜先生简历
陈玉喜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办公室行政秘书、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场部经理、商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主要任华泰有限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化肥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精化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玉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4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汪孔斌先生简历
汪孔斌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5年7月就职于东至县化肥厂,历任设备科设备员、造气车间副主任、机修车间副主任等职;1995年8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先后任设备科科长、生产部副部长等职;2001年7 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09年7月至今先后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
汪孔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周润良先生简历
周润良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3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造气工段长、调度员、安全环保科科长;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兼安全环保科科长、化肥厂副厂长兼合成车间主任、化肥厂厂长等职;2009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化肥公司副经理、公用工程项目办主任、计量质检部经理等职;2015年9月至2021年6月任东至仲俊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安全环保职业健康(EHS)总监。
周润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9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7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 杨卓印先生简历
杨卓印先生,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1989年3月至2001 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硝酸车间值班长、副主任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华泰有限硝酸车间主任、硝酸厂副厂长、厂长等职;2009年7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19年11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副总经理、化肥事业部总经理、热电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经理。
杨卓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7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 陈有仁先生简历
陈有仁先生,195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85年12月,任眼镜胶木厂支部书记;1986年1月至今先后任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采购副总经理。现任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采购副总经理。
陈有仁先生系公司股东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采购副总经理。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7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乔治武先生简历
乔治武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任河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中金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乔治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娄耀辉先生简历
娄耀辉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具有律师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先后任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苏州优晶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娄耀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胡海川先生简历
胡海川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先后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综合处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综合处(挂职);现任北京安星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海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股东提名,同意提名吴澳洲先生、徐方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黄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且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黄文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澳洲先生简历
吴澳洲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3月至2001年3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值班长、车间主任、化肥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01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华泰有限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华泰有限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澳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徐方友先生简历
徐方友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7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电仪车间副主任、能源科副科长、工程部副经理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华泰有限企划部副经理、企管部副经理等职;2009年7月至2024年6月,历任本公司企管部经理、电力仪表部经理、计检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热电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24年6月,因工作调整,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现不担任公司高管。
徐方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86.62万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8,784.71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8,001.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下属东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6月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5.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当前已产生和转出前将产生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略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金额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了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详见附件二)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相关公告。
3、 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5299004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 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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