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证券简称:芯导科技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0010122003181568,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予以注销,并变更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完成新账户开立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废除。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注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0证券简称:芯导科技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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