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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暨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6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1恒力EB”,债券代码“137000”,发行规模120亿元,期限3年。恒力集团已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鉴于恒力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恒力集团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1恒力EB”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82,990,000股划转至恒力集团自有证券账户。

  截止本公告日,“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082,990,000股,持股比例为15.39%。前述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恒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612,342股,持股比例为29.84%;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10,675,080股,持股比例为75.4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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