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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7860元(含税)调整为0.17875元(含税)。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维持2023年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28,228,514股调整为28,204,532股(转增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2024年4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79,94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11,80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4,326,9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311,808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4,015,106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 调整前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8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4,326,9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1,867股后的股本94,095,047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05,375.3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2,930,588.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3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735,963.51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24%。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28,228,5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22,555,428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 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2024年4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79,94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11,80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4,326,9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311,808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4,015,106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确定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0.17875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6,805,375.39÷(94,326,914-311,808)=0.17875元/股(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以此计算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6,805,20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调整为28,204,532股,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94,326,914-311,808)=28,204,5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原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94,326,914+28,204,532=122,531,446股。最终总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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