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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在权益登记日前修改基金分红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最晚应不迟于分红权益登记日前一天提交申请(因各销售机构对于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设置确认存在差异,分红最终结果需以基金登记机构系统确认为准),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010-58573300或登陆网站 http://www.hs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暂停机构客户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如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交易,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3、机构客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暂停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5:00。即6月13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6月14日的交易申请。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机构客户办理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相关日期。

  3)本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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