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5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徐井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徐井宏简历
徐井宏先生: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1988年7月至2002年2月,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校办副主任、行政处长、副总务长;2000年8月至2013年7月,曾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2年3月至2013年5月,曾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12年5月至2018年3月,曾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研究员;2018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中关村龙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82)独立董事,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511)独立董事。
徐井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井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徐井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5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周四)至6月28日(周五)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4年6月2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二期
联系人: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6月28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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