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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公司”)、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业务,与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签署《保证合同》,其中,林钢公司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金额为2,853万元,期限一年;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金额为2,99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林钢公司、太行恒丰的两笔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林钢公司为公司就上述两笔贷款业务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林钢公司、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袁国山

  5、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21 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11、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失信情况:经核查,林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7218625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高志强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09 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11、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失信情况:经核查,太行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提升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债权人: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为林钢公司担保2,853万元,为太行恒丰担保2,99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2,02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89%;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26,79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5%,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7,6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1%。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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