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的通知,宏泰集团与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19日,宏泰集团与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在未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需要由公司股东、董事行使相关权利时,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宏泰集团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宏泰集团意见为准,以巩固宏泰集团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号)。由于上述协议将于2024年6月27日到期,为继续维持一致行动关系,近日宏泰集团与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宏泰集团
乙方: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的要求,甲乙双方就延长原协议中一致行动有效期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协议中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具体为自2024年6月27日起18个月,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若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协议中对应条款规定不一致时,则以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三、除本补充协议所作修改、补充外,原协议中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对原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均无异议,并保证将依约履行。
四、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的用语及其定义、解释与原协议中的相同用语及其定义、解释一致。
五、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本补充协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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