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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便利”)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便利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对一心便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心便利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6,3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2、住    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国际银座)小区C-S7栋115、116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烟草制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家政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一心便利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一心便利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一心便利、一心便利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

  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堂健康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心堂健康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7,4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住    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B01-98(经营地址:经开区鸿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病人陪护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一心堂健康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一心堂健康、一心堂健康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云药房”)进行增资,并同意医云药房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医云药房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医云药房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75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2、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南路143号一号商铺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增资方式: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医云药房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医云药房股权结构无变化,医云医疗出资比例均为100%,公司间接持有医云药房100%股权。

  10、经查询,医云药房、医云药房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275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并同意河南一心堂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河南一心堂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一心堂的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至10,5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2、住    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109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松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职业中介活动;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诊所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河南一心堂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河南一心堂、河南一心堂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8,7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

  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药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若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销售产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二)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该风险。首先,公司拟定了关于门店拆除、搬迁的相关制度、流程,如有门店拆除、搬迁,其店内的资产、商品等物资将会在较短时间内按流程完成退库或店间调拨,从而避免或减小了因门店拆除、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其次,公司目前下属的零售连锁门店已形成了棋盘化的网络布局,能够有效实现门店间的相互支持和支撑。棋盘化的网络布局,使得节点上单一门店对整个网络体系的重要性降低,对于部分节点上门店的搬迁、拆除,公司可以选择其它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经营网络,确保经营网络的安全和效率。上述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因门店被迫拆除、搬迁而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一心堂”)拟以不超过2,020万元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百济大药房”)持有的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不超过1,75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6-26

  经营期限:2018-06-26至2038-06-25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桃南东路204号

  法定代表人:冯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2MA0K4FU417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住房租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纸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山西一心堂拟收购的阳泉百济大药房直营门店合计15个,门店分布于山西省阳泉市,店均面积约为137.20平方米。具体如下:

  

  四、资金来源

  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15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100号),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山西一心堂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020万元人民币购买阳泉百济大药房15家药店资产及存货。其中不超过1,75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门店,将为公司加强巩固山西市场,扩大公司覆盖范围,综合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2、本次交易使用现金购买,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标的门店最近12个月增加营业收入为2,719.93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171.77万元。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15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6月14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7月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2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7月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新增担保以下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 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2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023.2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和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分别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金额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 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

  (6)回购股份的数量:基于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对应测算回购股份为2,611,818股至4,897,15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44%、0.82%。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基于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对应测算回购股份为2,611,818股至4,897,15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44%、0.82%。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公司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97,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1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64,737.5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67,563.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4,598.1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2.68%,2023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44.15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2023年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总资产的0.9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4%,占比均较小。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3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4、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或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5、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阮鸿献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6、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阮鸿献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回购事项需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经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了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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