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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3,850,0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 2017 年3 月 7 日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850,06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9,999,995.8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3,850.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第38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21,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8,726,145.75元。公司已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鉴于用于“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的募集资金本金已支付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于2023年6月2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88万元转入天台投资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已完工,且公司前期投入部分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公司已预留充足募资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6月12日、6月13 日分别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18,500 万元、5,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合计3.4亿。因此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4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使用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4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前期投入、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以及偿还短期债务等,本次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约为1,000.00万元。

  公司承诺: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补流到期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使用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6月12日、6月13日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18,500万元、5,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海标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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