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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由中介机构、独立董事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4年5月31日前就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了对接,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较多,且涉及的部分问题需对有关事项和数据作进一步的梳理、补充及复核,工作量较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将于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主体内容基本完成,部分内容和数据需进一步完善与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4年6月21日前(包含6月21日当日)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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