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王耀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05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5%。公司实控人马秀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8,624,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
● 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后,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6,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05%。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实控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发来的通知,相关信息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本次股份被解除质押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欧普、上海峰岳、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