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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28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5日

  至2024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和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189.57万元(不含税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89亿元(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变更后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华仑)购买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伊顿庄园牛津街房产(以下简称资产1)、向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泉皖新)购买临泉县迎宾大道北侧皖新文化广场S1(以下简称资产2)。已聘请安徽开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747.93万元。经转让双方同意,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款3,729.82万元(其中:资产1的交易价格为1,855.09万元,资产2的交易价格为1,874.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24-005)。

  因2024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发生变化,在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基础上,经转让交易各方确认,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项目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向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总价款为3,189.57万元(不含税费)(其中:资产1的交易价格为1,654.57万元,资产2的交易价格为1,535.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资产购买等相关协议合同。

  至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本次交易金额的变化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1.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皖新传媒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文投)控股子公司。

  2.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皖新传媒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皖新文投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及办公地点为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桐花路翡翠庄园(商业A03三楼),法定代表人为陈锐,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招商与推介、市场运营等。

  履约能力分析:亳州华仑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2.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及办公地点为临泉县解放南路269号皖新欧帆文化广场,法定代表人为晁广文,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履约能力分析:临泉皖新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的定价

  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安徽开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开利元房估字(2023)138号、皖开利元房估字(2023)128号),本次评估测算采用了比较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果取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简单算术评估值。资产1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评估价值为1,873.20万元;资产2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评估价值为1,874.73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转让的交易总价款为3,189.57万元(不含税费)(其中:资产1的交易价格为1,654.57万元,资产2的交易价格为1,535.00万元)。

  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允,符合交易双方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1.交易双方

  出卖人: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买受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谯城区汤王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亳国用(2014)第010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322.70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7月16日。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华府.伊顿庄园牛津街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34160120150004/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4160014072301S02/13。

  本次交易的房产具体如下:

  

  3.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4.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该商品已经取得房屋测绘报告;该商品房经综合查验合格。

  5.交付时间和手续

  出卖人应当在2024年10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6.保修责任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资产购买协议

  1.交易双方

  转让方: 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坐落于临泉县教育路南侧、迎宾大道北侧、解放路西侧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合同编号】为341221出让【2017】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3506.85㎡,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7月29日;投资建设的临泉皖新文化广场S1#商业楼(即书店)已竣工备案,该宗土地开发建设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4122120180004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412211711150101-SX-003,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编号:341221202000076。

  

  3.交易金额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伍万元(¥15,350,000.00元)

  4.交易价款支付

  目标资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5.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安排

  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目标资产转让给乙方,并在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配合乙方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双方各自负担。

  交付时间: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款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后次日交付;乙方同意并认可本协议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甲方将目标资产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交付后目标资产的装饰装修、投资、运营及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物业水电费等甲方不再承担。

  6.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

  7.其他

  甲方对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陈述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对拟转让目标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并确保拟转让目标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89亿元(未经审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加速数字书店建设项目的推进,不断扩大用户群体,形成渠道网络和实体门店拓展互为支撑的文化服务新零售体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并根据房地产市场最新的变化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考虑到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本次交易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意确认本项关联交易。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并根据房地产市场最新的变化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及周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拟补选程敏女士及方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程敏女士

  程敏女士,汉族,1966年9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安徽省财政学校讲师;2000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教师、财务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程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现兼任淮南万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444)、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876)及科大智能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方卿先生

  方卿先生,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湖北蕲春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出版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出版学基础理论、文化与出版产业管理、出版企业管理、数字与学术出版。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30多项,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人物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湖北出版政府奖人物奖、湖北文化名家等奖励多项。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及周峰先生的辞职并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相应的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新任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该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调整前:张克文(主任委员)、丁勇、胡泳、周峰、周泽将

  调整后:张克文(主任委员)、丁勇、胡泳、方卿、程敏

  2.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周泽将(主任委员)、胡泳、周峰

  调整后:程敏(主任委员)、胡泳、方卿

  3.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周峰(主任委员)、胡泳、张克文

  调整后:方卿(主任委员)、胡泳、张克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胡泳(主任委员)、周泽将、肖晓英

  调整后:胡泳(主任委员)、程敏、肖晓英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周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周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未就职前,周峰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周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峰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皖新文化广场48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皖新文化广场48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进展并签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意确认本项关联交易。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授信额度采用公司信用方式,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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