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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10,210,210股,发行价格为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9.3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073,916.4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26,082.89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0007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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