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副董事长陶德胜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
②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或紧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③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4:00(或紧随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1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2)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③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10、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3)公司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年度股东大会: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3、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4、审议及批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特别决议案:
6、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9、审议及批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10、审议及批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及批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及批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议案投票结果。
三、 决议案投票结果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注: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2、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注: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3、公司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本公司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谢翔律师和董立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