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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昌敬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及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8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5、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议案5、6为董事、监事薪酬事项,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相关关联方已对议案5、6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金、成净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头科技”)部分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 公司副总经理全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

  2、 公司副总经理钱启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

  4、 公司董事张瑞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3%;

  5、 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分别出具的《减持告知函》,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 全刚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2%;

  2、 钱启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7%;

  3、 孙佳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8%;

  4、 张瑞敏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6%;

  5、 王璇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9%。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为股权激励归属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佳、王璇承诺:

  自石头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石头科技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石头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昌敬(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76.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15,793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昌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减少至21.0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7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昌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昌敬

  2024年6月3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101,800股上市流通。昌敬先生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315,79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综上,昌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2.10%减少至21.09%,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昌敬存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注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并承诺未来三个月不减持的公告》中昌敬截至2023年9月15日持股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注: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6月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石头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7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82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6月11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76.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1.579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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