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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邓学勤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小琴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舟、鲁蓉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7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海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1.94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4日,并以授予价格12.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0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6月14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8.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9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14日为授予日,以授予价格1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红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4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4日,并以授予价格1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6月14日。

  2、授予数量:378.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9,919.865万股的1.90%。

  3、授予人数:147人。

  4、授予价格:1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4)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海外销售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海外销售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或海外注册批件累计获得数量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7、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4日,并以授予价格1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4年6月14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7.88元/股(2024年6月14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25%、13.24%(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科兴制药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兴制药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科兴制药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兴制药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兴制药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邓学勤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3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及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1.9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实施“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14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赵彦轻、崔宁、王小琴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24日,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 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 共有7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核查对象邓学勤先生、赵彦轻先生、崔宁女士、王小琴女士、邵珂先生、马鸿杰女士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的增持行为,增持目的系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且开始增持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除上述情形外,经公司自查及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其余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9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合计51.94万股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15.70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208.3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9,870.065万股的1.05%;预留授予20.0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9,870.065万股的0.10%。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81人,预留授予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5.7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红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9)。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5、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以15.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208.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5.80元/股调整为15.70元/股,并确定以2023年4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授予情况

  

  (四)各期归属情况

  

  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因此本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限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因此本计划已进入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18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5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41.9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上合计可归属51.94万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1.94万股。

  三、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5月30日;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20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合计51.94万股(首次授予归属41.94万股,预留授予归属10万股)。

  (三)本次归属人数:57人(首次授予55人,预留授予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表: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表: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5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1.94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副总经理邵珂先生于本公告前6个月内买入35,416股公司股票。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兴制药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科兴制药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8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红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9)。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5、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以15.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208.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5.80元/股调整为15.70元/股,并确定以2023年4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3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兴制药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兴制药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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