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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周德勤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朝霞、许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29%减少至6.07%。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静远”)、股东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华”)、股东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建华”)、股东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投建华”)、股东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联盟”)、股东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嘉华”)、股东钱惠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所涉及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其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3,01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和扬州嘉华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对煜邦电力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1、本次变动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 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方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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