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4-03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公告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6月1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相关议案,因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涉及多项准备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公告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单独持有12.68%股份的股东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你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上述两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你公司拟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故提议你公司将上述两个议案增加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和公司时间计划公开披露。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延期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北行200米)新绎七修酒店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号)《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号)等公告。
上述议案11、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
上述议案13-1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号、2024-027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藏纳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清意诚电气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2。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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