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发行承诺如下:
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本东。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合伙企业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行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本合伙企业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持的股份亦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前述股份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合伙企业认购股票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发生减持的,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合伙企业认购资金系完全以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并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其他任何代持和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况,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以及认购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前,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纳医药”)直接持有公司37,31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为公司控股股东;黄本东先生持有华纳医药64.67%的出资额,并担任华纳医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黄本东先生可以通过华纳医药间接控制公司39.78%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4,654,161股计算,公司发行后总股本将变为108,454,16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纳医药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4.4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黄本东先生通过华纳医药、华纳至臻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增加至51,966,16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47.9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华纳至臻已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华纳至臻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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