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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发改委”)出具的吉发改审批〔2024〕124号《关于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5-220000-04-01-895939)。

  二、项目单位: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敦化市翰章乡新开岭林场,红石乡金岗村、青沟子村、红石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安装单机容量5.0MW风机6台、6.25MW风机1台、6.15MW风机1台,总装机容量42.4MW,采用160m混塔;新建1座66kV升压站;配套建设集电线路、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9,510.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902.08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

  七、相关要求

  (一)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发改委提出调整申请,吉林省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吉林省发改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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