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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1,532,82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1,532,82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532,8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487,869,973.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10,948.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159,024.44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91,532,828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预计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4,253,157股增至1,585,785,985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10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532,828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3、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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