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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14,501,9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88,00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0%。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湖智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截至2024年6月14日,新湖智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了公司股份2,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新湖智脑股份转让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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