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35
债券代码:115080 债券简称:23发展Y1
债券代码:115298 债券简称:23发展Y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执行回款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利息合计约2,823万元
● 案件进展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1,8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近日,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钢铁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兰州公司”)收到甘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执行回款。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18-28)。因合同纠纷,公司下属子公司钢铁兰州公司起诉甘肃二十一冶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二十一冶建投公司”)、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约2,823万元。
二十一冶建投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钢铁兰州公司购买钢材,双方签订《钢材购销合同》。钢铁兰州公司向二十一冶建投公司交付了钢材,但二十一冶建投公司未能依约支付货款。后钢铁兰州公司将二十一冶建投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钢铁兰州公司胜诉,二十一冶建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在二审阶段达成和解。由于二十一冶建投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的支付义务,钢铁兰州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案件进展情况
执行过程中因查封顺位存在争议,2019年,钢铁兰州公司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并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两级法院均予以驳回。2019年末,钢铁兰州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2022年至2023年期间,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两级法院均支持钢铁兰州公司异议请求。近日,钢铁兰州公司收到部分案件执行回款。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案件债权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案件进展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1,802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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