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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 及其关联方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之主要股东长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越投资”)下属子公司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钢”)出具的《通知函》,长越投资、江苏特钢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前新增承诺的原因

  江苏特钢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于2024年6月1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苏特钢拟收购新冶钢持有的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55.2482%股权并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长越投资、江苏特钢将成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长越投资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有关规范承诺履行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从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长越投资、江苏特钢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拟新增的承诺内容

  对于前述收购导致的同业竞争问题,长越投资、江苏特钢于2024年6月18日分别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其中,长越投资新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2、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承诺人关联方南钢集团成为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单一股东之日(2023年12月4日)起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江苏特钢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3、本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4、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江苏特钢新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承诺人控制的南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2、本次收购完成后,作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本承诺人承诺自南钢集团成为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单一股东之日(2023年12月4日)起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本承诺人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特钢的《通知函》

  2.长越投资、江苏特钢新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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