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4日
至2024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邮箱:ir@hile-bio.com)。
2、 登记时间:2024年7月2日(9:30-15: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六、 其他事项
1、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21
电话:021-60890888
公司邮箱:ir@hile-bio.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怡超,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海三毛(600689)、莘阳能源(871862)、景格科(430638)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卫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上海电气(601727)、海希通讯(831305)、力源科技(688565)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复核多家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中兴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大华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经公司审慎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中兴华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生物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7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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