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电”)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3,267.5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其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3,915.3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6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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