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祖名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41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6月7日
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2.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8%
5、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21元/份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6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及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及公司宣传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祖名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5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祖名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4、2024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4年6月7日
2、授予数量:72.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478.00万股的0.58%
3、授予人数:41人
4、行权价格:12.21元/份(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8、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安排情况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9、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年营业收入/2023年营业收入-1)+(2025年营业收入/2023年营业收入-1)]×1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需与其所属部门在2024年-2025年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部门层面行权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个人层面行权系数为100%;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个人层面行权系数为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部门层面行权系数×个人层面行权系数。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祖名股份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祖名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4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6月19日
六、本次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24年6月7日,对本次授予的7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4年-2026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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