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835,4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67%。截至本公告日,顺昌投资持有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1,5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23%,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获悉控股股东解除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2,200,000股的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可能存在再次质押的计划,如再次质押,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获悉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 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未来半年内无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0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31%,占公司总股本的7.85%,对应融资余额为7,9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将通过资产处置、回收对外借款,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股权融资等方式融资,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主要用于实控人个人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用途。截止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务正常,银行授信正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正在通过资产处置、回收对外借款和投资、银行借贷等多种方式尽快回笼资金,降低股票质押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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