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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李晔先生简历

  李晔先生,1973年3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常委,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先生于1995年8月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股份”)广州飞行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南航股份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南航股份)安全监察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南航股份安全总监;2024年4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成员;2024年5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常委。李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拥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一级飞行员职称。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李养民,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晔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发展定位相关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营销服务系统改革组织机构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落实新“国九条”加快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外披露。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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