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使用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办理完成后,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仍剩余26股股份。本次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26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9,470,588股变更为6,109,470,562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一、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化学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2022年11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9,960,026股,回购最高价格9.3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04元/股,回购均价8.50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化学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7)。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485名激励对象共计59,960,000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化学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办理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26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与决策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应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4.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拟注销股份将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确定按照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78元(含税)现金股息的方式进行分配,并确定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时,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动。公司在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将按照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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