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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公司1#楼4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提前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厦门翔安火炬高新区翔海路19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家双

  电    话:0592—3160382

  传    真:0592—3155777

  电子邮箱:hxdzstock@hon-flex.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产业区翔海路19号

  邮政编码:36110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另附: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57”,投票简称为“弘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 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本人(本公司)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明确表示“赞成”、“弃权”或“反对”的意见,如不作具体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受托人有权在本委托书确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股东名称须与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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