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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5月24日,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5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中,详细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二)2024年6月2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93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回购最高价格4.4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05元/股,回购均价4.2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093,964.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5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经自查,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计11,938,98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的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办理注销申请和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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