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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ST新纶            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计划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因受市场环境变化、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在上述增持期限内未进行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决议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六个月,即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 首次增持基本情况:上元资本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9%,增持金额97,470元;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增持金额223,41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元资本累计已增持公司股票3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2%,增持金额320,880元。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判断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计划主体: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

  (二)增持计划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持有公司4,9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计划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因受市场环境变化、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在上述增持期限内未进行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决议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六个月,即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3、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元资本累计已增持公司股票3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2%,增持金额320,880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后续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判断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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