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3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以及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均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2018年3月5日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9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账户明细如下:
注1: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以关联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81370101310000209)主要用于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鉴于该项目已达产并实现了预期效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32)。鉴于该账户部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未到期,为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未马上实施销户。现该存款已到期,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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