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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并要求公司对《警示函》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编号:2024-036)。

  收到《警示函》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警示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警示函》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就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

  《警示函》中提到:

  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华锡有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黄葆源、现任董事长蔡勇、时任总经理杨凤华、时任财务总监李晓晨、现任财务总监郭妙修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华锡有色、黄葆源、蔡勇、杨凤华、李晓晨、郭妙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整改举措

  (一)统筹分工,明确责任

  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明确要求、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本次整改工作。对照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制定并印发《华锡有色关于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合规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定期反馈、汇总、督办、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二)分析会计差错原因,提高财务专业水平

  一是全面性开展业务复盘分析。第一时间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对本次会计差错事件进行讲解分析,以此为案例让各级财务人员参与溯源更正练习,加强财务人员对上市公司会计质量标准的认识,提高工作标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警示函》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剖析原因和重大影响,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从源头杜绝隐患。

  二是针对性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参加监管机构、财税机构等开设的相关培训,并要求不定期开展财务交流研讨会,紧跟国家新政新规步伐进行学习,夯实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财务团队专业素养。

  三是系统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自查及交叉检查,完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复核工作程序,重新梳理优化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存在的内控风险点及控制缺陷进行完善,建立失职追责机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会计准则及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四是创新性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升级财务系统,推行数字化管理,充分利用先进的会计软件和信息技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开展梳理自查,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完善沟通协同机制。加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开展财务信息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工作,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协同发展、同向发力、全面覆盖,进一步保障财务核算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是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从内控体系架构和组织架构入手,完成对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全盘梳理;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覆盖情况,明确重点控制环节,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先后完善内部审计、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重点领域制度全覆盖,搭建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是优化内控管理机制。从制度设计、制度运行等角度,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审计,推行各子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有效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审计,检查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行的差异和矛盾,立足审计结果,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全面开展内控管理机制优化,形成内控缺陷清单和整改清单,细化责任人,执行督办机制,确保闭环管理、落到实处、整改有效。

  (四)完善协同机制,提高信披质量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制定并印发《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制度》;建立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二是规范信息披露流程。进一步完善定期报告编写、复核、审批流程,制订跨部门协作工作指南及定期报告编制计划,按模块配备编写、复核和审批人员,确立总体原则、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关键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配,确保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强化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各业务部门合规经营理念,编制并印发《证券合规监管合规工作手册》《华锡有色合规周报》,夯实信息披露管理基础,加强与各部门、各子公司协同,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披露义务。

  (五)组织专项培训,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举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结合《警示函》提及相关事项及新《公司法》、新“国九条”重点条款,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后进行配套考试。通过各种专题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整改成效及总结

  通过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举措,公司相关工作得到了提升改善。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消除违规行为影响,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内控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专业水平,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4-04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完成评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7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了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GWBA2024008),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1443号)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备案结果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一致。

  公司本次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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