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8日
至2024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7月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 2024 年7月4日 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小丽、刘欣
2、联系电话:010-80474952
3、传真:010-64477601
4、邮箱:fujirui@fjroe.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6、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宜斌先生、总经理王猛先生、副总经理冯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
因个人身体原因,李宜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宜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李宜斌先生将担任顾问继续在公司任职。
2、总经理辞任
因工作调整,王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王猛先生将担任副总工程师继续在公司任职。
3、副总经理辞任
因工作调整,冯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冯涛先生将担任副总工程师以及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对李宜斌先生、王猛先生、冯涛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宜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2,561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6,208股,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353股;王猛先生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619股;冯涛先生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8,309股。上述人员辞去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成志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郭成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成志先生具有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三、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黄富元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黄富元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黄富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富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历能力和条件。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张小丽女士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张小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小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小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74952
电子邮箱:fujirui@fjroe.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25-4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
1、黄富元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北京奥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富元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97,518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25,230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贰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2,288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郭成志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15年1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2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2018年2月至2024年1月任子公司北京海博瑞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成志先生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贰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9,988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小丽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山东顺礼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丽女士通过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14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欣女士,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欣女士通过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38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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