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赵永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赵永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郁向军、周卫、王军利,其中郁向军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赵永志、丁刚、周卫,其中赵永志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军利、周卫、丁刚,其中王军利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周卫、丁刚、王军利,其中周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曾华华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丁刚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游晓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张建华先生为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仇恒观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2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沙志昂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沙志昂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 2024-040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永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彬、王思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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